多發性骨髓瘤是常見的血液系統腫瘤,臨床上多以骨破壞、骨痛為首發表現,常出現骨病變,甚至成為主要臨床問題。化療是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主要手段,但是在臨床上由于骨髓瘤多發于脊柱、骨盆及股骨等,易造成壓縮性病理骨折及截癱等,在這種情況下應進行手術治療。
一般認為有以下情況時應進行手術治療:
1、脊柱病理骨折,繼發不穩定。
2、椎管內腫物。
3、椎體或附件腫塊壓迫脊髓。
4、腫塊巨大,為了減輕腫瘤負荷,使化療更有效。
手術的目的不是根除腫瘤,而是穩定脊柱,解除脊髓壓迫,脊髓功能恢復,使病人雙下肢感覺、運動功能恢復、二便功能恢復,從而提高生活質量。另外,還可以使脊柱能夠承重,可以恢復行走、負重等功能,避免骨折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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